为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有关要求,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,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,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中职学生,同时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,将助学金资助对象逐步调整为一、二年级15%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一、免学费政策
资助对象: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。
资助标准:按照我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除学费1000元。
二、完善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
资助对象: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标准为每年每生2000元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的15%确定。
三、规范校内资助
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学校每学期在取得的事业性收入按5%的比例计提,用于家庭困难学生校内资助专项经费。奖(助)学金设为一等奖(助)学金(500元)、二等奖(助)学金(300元)、三等奖(助)学金(200元)三个等次。资助人数分别占班级人数的5%、10%、10%。
四、社会资助日益增加
滋蕙计划:每生每年2000元;雨露计划:每生每年2000元;
(怀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七年三月)